蓝天公司组织学习《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26-10-27 09:50:30
点击:
为提前做好新规落地准备,精准对接最新监管要求,进一步防范委托生产法律风险,10月23日,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组织生产、销售、质管、法务等部门业务骨干开展《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13号、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专题学习培训。

本次培训学习公司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盛建平逐条领学《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全文,深度解读新规出台背景、监管导向、核心条款及制度亮点,围绕双方主体责任落实、委托生产报备管理、关键工序管控、标签标识规范、台账追溯管理、禁止转委托、风险隐患处置等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讲解。结合公司实际受托生产经营业务,重点聚焦企业作为受托生产方的法定职责、常见合规风险、日常管理短板进行精准剖析,对生产过程管控、质量检验留样、资料留存、对外业务衔接、风险自查自纠等实操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厘清岗位职责、划清合规红线。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对照新规要求,全面开展受托业务自查自纠,补齐管理短板,完善全过程追溯资料,严格落实双方主体责任,做到依规生产、规范销售、从严管控,以合规管理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 下一篇: 湖北盐业集团纪委书记杨攀到云鹤制盐公司调研 [2026-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