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米层钢构平台拆除招标公告
招 标 书
招标项目名称:21米层钢构平台拆除
生产设备技术部承制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2、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非标设备制作安装及有相关工程施工案例业绩。
3、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标书制作要求》的内容编制一式两份标书,打印装订成册,将密封好并加盖印章的标书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7:30分前送达或邮寄湖北蓝天盐化有限公司生产设备技术部。
4、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和资格条件,不得租用、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
5、开标由招标人在招标人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经对密封情况检查确认无误后,由相关人员当众拆封,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
⑴、投标书或资信文件内容虚假;
⑵、投标书不按要求制作;
⑶、同一个投标单位就本项目投递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标书,或虽只投一个标书,但就同一内容编报两种报价的;
⑷、有其它不利于招标活动合法、顺利进行的行为。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宣布作废:
⑴、未密封;
⑵、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签;
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投标报价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若数字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主,不再征求投标方意见;
⑷、逾期送达。
8、评标、定标原则:按项目报价、付款方式、工作业绩、企业资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施工周期,质量承诺等要求进行综合评定,其中投标报价得分65分,商务部分得分15分,技术部分得分20分。详见附件1:评分表。
9、评标结果通知:评标完毕,招标人应及时将《评标结果通知书》盖章版以PDF的形式通知投标人,招标方不退还投标资料。
10、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标书需另行作补充、修改的,请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同样需密封并对变更地方予以专项说明。
11、中标方在中标后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附件图纸提供CAD2010版。
12、中标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按照招标方对施工日志格式进行填报,并附相关照片和视频,对于关键工序控制点,若在中标方现场施工,中标方提前48小时通知招标方,招标方派人到现场参与验收取样或见证。
第二章 招标范围及技术标准
一、招标范围
本次盐硝车间21米层钢构平台槽钢、角铁、支撑板拆除废铁,预计重量40吨左右。玻璃钢栏杆及格栅板拆除,预计重量15吨左右。
1.1、盐硝车间21米层钢构平台主钢构及不锈钢楼梯不拆除,平台槽钢及支撑板、角铁、支撑角铁及支撑板、玻璃钢栏杆、格栅板全部拆除。
1.2、拆除的废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
1.3、拆除的格栅板运至生产区垃圾棚旁边堆码存放。
二、其他说明
2.1、本项目招标采用总包干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分项报价。
2.2、中标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时须与甲方鉴定《安全责任状》,施工人员必须提供意外伤害险保单。
2.3、中标方进厂前5个工作日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评审通过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4、施工人员进厂须严格遵守招标方生产区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5、本工厂在拆除时拆除部分与现有主立柱,主横梁连接部分保护性拆除,拆除过程中不得破坏现有的立柱和主梁的结构。
2.6.投标方在拆除过程中要考虑吊车的停放位置和拆除材料的转运通道,施工不得破坏招标方新建的雨棚,因施工造成雨棚屋面损坏,照价赔偿或者修复到原状态。
三、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中标方应提供验收申请单,并附竣工资料二份。
涉及隐蔽工程施工,须附甲方现场人员验收签字认可的施工记录单;
3.1、因现场施工条件或施工方认为现场条件不满足原功能要求而进行现场施工变更的,需提供甲方签字的工程变更签证单;
3.2对项目整个施工过程按照合同履约的工期、质量以及安全保障措施予以说明,并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
3.3施工日志,专业工种施工人员资格证书作为竣工资料必备附件。
竣工资料及验收申请单在交付招标方后,经招标方审查合格,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施工方。
第三章 标书制作要求
本项目投标单位须按以下要求逐项按顺序编制标书;
1、投标文件目录,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委托函需盖公章)
2、工程报价一览表:见附表2
3、商务部分:投标单位资质状况、工作业绩简介及资信证明,应附有效证件复印件,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计划委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简要说明,相似项目质量证明文件;
4、技术部分:工程技术方案,现场管理组织体系,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方案及措施,人员配备,现场工具、设备,按照评分表对此处评分进行说明。
5、合同价款支付节点情况说明:按照蓝天公司项目管理规定,要求预付款不能超过10%,付款方式(10%-50%-30%-10%)。
第四章 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湖北省云梦县隔蒲镇云化路特一号
2、联系部门:生产设备技术部
3、现场联系人: 周砚田 联系电话:15871339868
资料交接联系人:江 露 联系电话:13617127239
附件1:评分表
1、项目金额(65分)
满足招标要求,组价合理,比重占5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 扣0.6分,每低于1% 扣0.3分,以上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保留一位小数,以上招标书明确要求限价的除外。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价)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
2、企业资质、证书等证照类(5分):
企业资质符合基本要求得0.5分,最高得1分。各类证书、证照齐全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行业标杆、专利企业资质类得1-3分。未提供不得分。
3、项目业绩(5分)
提供三年内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提供一家得1分,最高得5分。
4、投标文件常规资料组成(5分):
文件完整、思路清晰、版面整洁、资料齐全得3-5分,较完整、较清晰、较整洁、较齐全得1-3分,不完整、思路混乱、资料不全、不整洁不得分。
5、方案及投标文件响应程度(20分)
项目方案(项目组织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完善,工期合理,供货周期,预、付款周期、响应标书实质性内容,方案性价比等)完善,符合项目实情,方案良好得15-20分。项目比较完善,无关键性漏项,方案良好的得10-15分,轻度修改招标书要求的,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10分。方案较差,未实质相应招标文件,存在重大漏、修改招标书内容较大的得0-5分。以上招标书参数等内容错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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